经学校决定,我校从2005年起开始为代培研究生颁发《研究生课程学业证明书》,作为在我校进行课程学习的证明。为保证颁发过程高效、有序,特为代培研究生制订如下离校步骤:
1、登陆研究生信息平台,核对学籍信息是否正确无误。
2、从系教学秘书老师处领取下述材料:
a、《代培研究生登记表》,一份;
b、《研究生课程学业证明书》内页,一张(注:请核对姓名,不要拿错);
c、《代培研究生离校通知单》,一张(注:此表也可在研究生学籍信息平台上打印)。
3、按要求完成上述材料:
a、填写《代培研究生登记表》;
b、在《研究生课程学业证明书》内页的指定位置粘帖一张二寸免冠近照;
(注:如“内页”打印信息有误,则请在照片背面写上“姓名”“学号”,不必粘贴,在步骤“4”中连同原内页一起交回系教学秘书老师处并详细说明情况即可)
c、按《代培研究生离校通知单》办理除最后一栏外的各项结清手续。
4、将上述材料交回系教学秘书老师处,至此全部离校手续结束。
5、《研究生课程学业证明书》、成绩单及培养材料将由研究生院集中寄往送培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