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
1.2月20日-3月10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2.1月31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
2月10日(含)前,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
2月11日-3月6日暂停学位论文送审
3.3月5日(含)前,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,完成论文答辩
4.3月11日(含)前,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,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
5.3月13日(含)前,各院系提交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
6.3月中下旬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7.3月下旬或4月初,召开2023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
8.4月初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
第二次
1.5月8日-6月2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2.3月底,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提交申请材料
3.4月5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
4月15日(含)前,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
4月16日-6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送审
4.5月25日(含)前,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,完成论文答辩
5.5月25日开始各院系可自行开展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
6.5月31日(含)前,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,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
7.6月3日前,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
8.6月中上旬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9.6月下旬,召开2023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
10.6月底或7月初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
第三次
1.10月10日-11月2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2.9月5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
9月15日(含)前,完成硕士论文送审
9月16日-11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送审
3.10月25日(含)前,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,完成论文答辩
4.10月31日(含)前,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,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
5.11月3日(含)前,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
6.11月中上旬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7.11月下旬或12月初,召开2023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。会后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。建议各培养单位自行开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
注:1.各院系须根据自定的形式开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,考虑到盲审周期(一般30-40天)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(1-2天),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,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。
2.博士学位申请简明流程供参考。
3.若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(0551-63606544、63602929)。
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2月17日